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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2018-01-11 17:30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加强学校的教室管理,全力提升教室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在保证学生上课的同时,加大学生自修场所,制订本规定。

1、教室在学校教学计划内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每学期教务处安排教室课表,课表排定的教室不得随意调动,教务处确定全校通识课的上课教室,系(院)排定本系(院)专业课的上课教室。凡是上课教室利用率低的,教务处统一进行调整。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调配教室。

2、后勤基建处教室管理中心全面负责装配排椅的普通教室和阶梯教室的管理,其它专用教室、画室、计算机房、实验室等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相关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

3、各系(院)因举办报告会、讲座等需要使用教室者,须提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到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4、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有:

①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期课程安排表、临时教学任务通知、课程调整通知及学生自修要求,开放教室,按时开门、关门。

②对教室及其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关好教室的门窗、电灯,检查教室的门窗、黑板、照明、桌椅等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或报修,保护教室及其设施不受破坏。

为教室配备粉笔、板擦等基本教具并经常检查补充。

④按要求进行教室及教学楼的卫生保洁;为教室配备保洁器具。

⑤对各系(院)所属教室进行卫生、节水、节电以及爱护公物情况的检查、通报、评比。

5、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与软件系统的维护与维修,保证多媒体系统的正常使用。按照教师的教学要求开放多媒体等设备,需设柜上锁的教学设备在课前打开,课后及时锁上。

6、不准在教室内组织舞会、晚会、做饭聚餐,节假日举行文娱活动需占用教室时,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与教务处协商安排。

7、教室是静肃和文明的学习场所,杜绝在教室内大声谈笑、打牌、谈恋爱以及在走廊大声喧哗等一切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对不良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对不听劝告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教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写乱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9、爱护教室内设备,不准乱拆乱卸,不准把课桌、椅搬出室外,人为造成损失者,要负责赔偿。教室内的一切设施除管理部门按规定维修与维护外,其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随意自行拆卸或搬动。教室内的桌椅确因教学工作需要搬动时,需经教室管理中心批准,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其恢复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因上课教室不固定,下课后学生应把自己的东西带走,防止丢失。

11、校内单位临时借用教室应事先到教务处和教室管理中心办理借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室除满足本校教学及相关活动外,原则上不做他用。教室严禁从事除教学以外的经营性活动;严禁私自向本校以外的单位租借;严禁以校内单位名义为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或转租教室。对于非学校计划内在寒暑假、十一、五一长假期间需使用教室的须经后勤基建处教室管理中心同意,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12、外来单位人员来教学楼施工或检修设施,必须先到安全工作处登记备案,然后持安全处出具的证明找后勤主管领导签字允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检修不能影响学生上课)进场,进场之前持所有签字证明先到教室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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