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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处党支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3-09-30 15:44   审核人:



党支部全体党员: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吃喝和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用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存在餐饮浪费行为。

节日期间,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反对浪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要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各科室要加强对本科室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踩“红线”、不闯“雷区”。

安全处党支部 20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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