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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律救助中心3?15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水平的提高,公众维权意识的提升,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43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施行的日子,我校法律救助中心的法学专业教师陈慧娟、项贤国、张燕翔、梁晓元与法学专业学生共二十余人,在燕京东里社区进行了一次宣传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首先向社区居民宣传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七个亮点:第一,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第二,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高至三倍;第三,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第四,明确网络购物方式下的知情权;第五,明确消费者信息保护权;第六,定位网购平台责任;第七,特殊商品交易消费者不承担举证责任等,让社区居民对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的认识。之后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维权咨询,与银行业务相关的维权咨询,其中,有些群众对离婚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归属等纠纷也进行了咨询。活动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发放资料一百余份,解答法律咨询十余件。参加此次活动的法学专业学生通过这次法律与实践结合的活动获得了一次宝贵的法律实践学习机会。

我校法律救助中心“法律进社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义务实践活动,对我市的法治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梁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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