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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2017级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各教学单位:

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订完成,请根据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2017级教学大纲。

一、修(制)订教学大纲的工作分工

1.通识教育课程由开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2.素质拓展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制;

3.其他课程(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限选、任选课)由各专业所在系(院、部)负责组织编制;

4.涉及到的各专业跨系开设的课程由课程所在系(院、部)负责协调,由教师所在系(院、部)编制。

二、教学大纲修(制)订要求

1.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都要需编制教学大纲;

2.按《唐山师范学院教学大纲编写规范》模版编制;

3.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科学、准确,体例规范。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教学大纲的内容编排要求,理论课程(包括含实验的理论课程)在前,实验、实践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在后;

2.教学大纲以系(院)为单位上报,要求一个专业的教学大纲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里,以专业名全称命名文档,文档要有目录;

3.各教学单位负责的通识教育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的教学大纲以系为单位,分别编辑在两个word文档里;

4.201857日(第10周周一)前将教学大纲电子版上报教学质量管理科(E-mail392839206@qq.com)。

联系人:车蕾         电话:3864662

 

附件: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教 务 处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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