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加强对志愿者的监督及管理,规范大学生的各项志愿工作管理,充分调动我校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以及我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志愿者由自愿献身社会公益事业的在校生组成,实施会员制,分为固定会员及临时会员两种。
第二条 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理念服务社会,不计物质报酬,坚定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 以加深我校同学奉献意识,促进并规范大学生志愿者的各项工作为己任,同时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青年社会意识和责任观念,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志愿者的招募及注册
第五条 招募条件:唐山师范学院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过自愿申请报名可成为志愿者。
(一)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及组织纪律性;
(二)积极响应招募,有意致力于服务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安排,遵守、维护本章程;
(三)具备与参加志愿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和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招募流程
(一)线上报名
联系校青协及各系青协人员报名;
联系QQ:3223117132;
关注志愿者管理部公众平台报名;
(二)线下报名
每周周二及周六周日中午12:00—14:00于一食堂二楼爱心驿站线下报名;临时会员招募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三)招募结束后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于爱心驿站活动室进行面试,时间待定。主要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主面试官为志愿者管理部;
(四)通过面试后统一登记个人信息,并注册志愿汇等内容,同时服从该管理制度。
(注:报名时按照规定留下个人信息,详表见附件;临时志愿者无需面试即可成为临时会员。)
第七条 会员注册
(一)信息登记后正式成为会员,志愿者管理部对信息进行存档,同时填写个人会员证;
(二)在志愿汇、志愿网站上注册个人服务账号,该账号是永久账号;
(三)所有会员加入活动部落,可作为第二课堂实践活动。
第八条 志愿者会员证
会员证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是注册志愿者的重要标志,使用如下:
(一)活动前将会员证交给活动负责人,活动期间该负责人注意考察志愿者服务情况(与活动部协商);
(二)服务结束后,负责人在会员证上填写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内容,并签字;
(三)服务时长按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不予登记,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登记;
(四)会员证上志愿信息由负责人或组织填写,不允许个人填写,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五)志愿者本人持有会员证,如有遗失要及时上报补办,补办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对所有志愿工作者进行监督、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可以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同时享有志愿相关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须条件和必要保障,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主动的会员可以享有参加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例会的权利;
(五)可作为第二课堂实践活动;
(六)所有会员均享有参加竞选的机会,结合志愿时长,最终竞选成功者将被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证书;
(七)注册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条 会员需遵循的义务
(一)积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有关规定章程,努力完成志愿活动,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二)志愿者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我修养,时刻维护志愿者形象;
(三)定期交流活动感受,发表工作意见,提交活动方案,为志愿者团队的发展添砖加瓦;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给予组织的赞助;
(五)有妥善保管会员证的义务,遗失或损坏需及时申请补办,并收取一定工本费;
(六)退出后上交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退出自由,但有以下行为视为自动退出:
(一)不遵守章程或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的事情;
(二)参加校外活动有不服从管理或私自离队三次;
(三)多次不参加培训;
(四)活动中有迟到早退现象三次的;
(五)活动中有十分严重的不良现象且遭人反感的。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会员分为不同等级,包含:见习、正式、资深。活动积极且表现良好等级不断提高,并享有更多权限,同时学期末有资格参选证书评定;不积极参加的人员等级逐渐降低,直至劝退。
第十三条 会员的线上管理
(一)利用网络移动媒体(如 QQ,微信等),对志愿者者进行集中管理,要求线上登记人员进行实名制验证;
(二)按照志愿类型进行分组,每组正副负责人各一人。另负责征集更多志愿者;
(三)对会员证做电子档案备份,定期审核整理。
第十四条 会员的线下管理
(一)会员招募结束后发放会员证,进行破冰活动,旨在让成员之间尽快熟悉,提高成员合作能力,明确志愿思想与目标;
(二)举办设计大赛,设计志愿服装图案,将每种服务类型做区分,外出活动需穿着统一服饰;
(三)志愿服务活动将以轮换的方式举行,每两月轮换一次,届时将进行衣物交接和服务培训;
(四)外出活动前负责人负责召集人员,集合签到,领取衣物,结束后交回服装并签退;(志愿汇及到梦空间)
(五)每次事件纪念日来临前一个月提前征集活动创意,各组成员共同参与,由组长整理上交,审核成功后于纪念日当日举办。
第五章 奖励制度
第十五条 依据:对志愿者的评定主要依据会员证活动记录以及线上时长记录、负责人活动评价等。
(一)会员为志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为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较好效果的予以表彰,颁发“突出贡献奖”证书;
(二)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提高等级,每季度对资料进行审核、批示,无误后对前三名进行表彰,颁发“优秀青年志愿者”奖状;
(三)每季度表现优异的前五名可以获得会员专有胸章;
(四)表现优异者经考核后可参加青协例会;
(五)每学期末对半年活动做总结,对前十名颁发“爱心志愿者服务证书”奖项。
(注:根据“阶段总评打分表”进行评比,分数高的为优异。)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为切实做好服务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的安全保障,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条例见附则四。
第十七条 活动前注意事项
了解活动内容及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报名的志愿者需将活动当天时间空留,若遇紧急事件,需要提前一到两天通知活动负责人。(最晚活动前一晚或者活动前六个小时告知)
第十八条 活动中注意事项
(一)统一志愿者服饰,以最饱满的热情做志愿服务,无命令不得单独行动;
(二)不得态度懒散或者玩手机,去做活动就应该认真负责,态度良好;
(三)活动中不得中途离开或不要着急离开,要有责任心及团队协作性;
(四)去敬老院时,除了预定活动外,多陪老人聊天,可以自行表演。
第十九条 活动后注意事项
不能擅自离开,按照规定回校后再自行解散。
(附: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归青协志管所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