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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21〕36号),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3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即日起启动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为更好的进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具体内容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人应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全国“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除外)。

三、立项、申报要求

1、2023年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拟立项15项,每个单位限报两项。学校将从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河北省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主持我校教研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所报项目不予立项。

3、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研究计划、人员等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项目申报与验收要求与校级教改项目一致。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材料

1、《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二)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五点前,将书面材料送至招生就业处四层B402,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书(见附件3)(汇总表、申报书各两份)。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ysxbl@163.com,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其他说明

1.“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是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的良好载体。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2.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高可欣

联系电话:3863353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唐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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